——在中国共产党资源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日)
刘 晴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日)
刘 晴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资源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桂林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韦绍艺同志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鹿心社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周家斌同志在桂林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对扎实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资源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忠诚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县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县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坚持和完善集体学习制度,持续跟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职责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组织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卷、第二卷贯通起来学习领会,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使思想受到教育、党性受到洗礼。坚持把学习、调研与实践相结合,把调研与重点工作和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进一步掌握实情、破解难题、促进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二)切实强化政治监督,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严明政治纪律,聚焦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及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围绕防灾减灾救灾和防控重大风险、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等方面开展监督,以严明纪律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部署要求,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复工复产、打好三大攻坚战、基本民生保障等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不敢担当、作风飘浮、推诿扯皮等问题。2020年,县纪委监委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召开4次专题会议,接收有关疫情防控信访举报4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0人次,发现问题37个,立案查处6人,通报批评23人,集体约谈26人,2个党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发出典型案例通报3期3起。对车田苗族乡副乡长夏某在入村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期间,与该村村干部聚众赌博问题,给予夏某政务记大过处分,按程序免去职务处理,为全县疫情“零输入、零传染、零发病”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开展整治。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惩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全县共接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16件,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52件,处理处分52人。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保障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制定下发《2020年资源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个系统一个系统过筛,一个乡镇一个乡镇排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 ”的工作思路,针对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民政系统低保和“四个不摘”六个方面,制定《在全县开展民生领域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2020年,扶贫职能部门开展检查260次,检查项目1173个,检查资金9.2亿元,发现问题79个,整改问题71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6人,开展警示教育15次。县纪委监委组建6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142次,发现问题187个,移交线索15条,立案9件,查处9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4份,要求相关单位深入剖析,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实现标本兼治。深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开展“六清”行动为抓手,深化“伞网清除”,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形成精准打击合力,做到有“伞”必打,有“网”必查,除恶务尽。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边打边治边建,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2020年在开展监管部门治理“乱点乱象”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4个,整改4个。全县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件,给予组织处理3人。
(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新体制治理效能。紧紧围绕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组织制度创新真正转化为正风反腐的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确定2020年为制度建设年,出台制度文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以严格考核促进严格履职。2020年,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18件。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全县7个乡镇监察办公室全部完成挂牌运行。围绕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格执行《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桂林市监察委员会与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等制度,推动形成纪法贯通制度体系。
(五)聚焦“关键少数”,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守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366人次,报请或会同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2次,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63次。坚决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0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10人次、占处理总人次69%,第二种形态79人次,占处理总人次26%,第三种形态6人次,占处理总人次2%,第四种形态9人次,占处理总人次3%,结构和比例呈现积极变化,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做实信访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接收办理各类信访举报15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件97件次,同比减少7件次,下降6.7%,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这三个关键要素,通过深化实施“三级”公开、扶贫项目资金报备和开展项目资金专项监督行动,使扶贫项目、资金阳光透明。2020年,在县四家班子内部公开县级项目、资金3批次,涉及359个项目1.34亿元。在资源广播电视台、《今日资源报》及其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项目、资金3批次359个项目1.34亿元。在乡镇一级党委、政府、人大公开乡镇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情况219次,在村、街道公开扶贫款物发放标准、项目进展情况1139次。全县共报备1330个项目,涉及资金约17.88亿元,工作经验得到了自治区纪委监委高度肯定和推广。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共对67名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关爱回访,帮助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
(六)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注重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新动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2020年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2件,处理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起。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全县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件25件,处理处分25人。持续开展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把整治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开展问题线索清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2020年共查处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
(七)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巡察工作格局。从规范巡察流程、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强化整改落实三方面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巡察质效。大力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培训,组织巡察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同时选派巡察骨干力量参加市级巡察工作,提高巡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从各部门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到巡察人才库,四个巡察组做到一次一调整,一次一授权。2020年完成了第八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35个,移交问题线索5条,第九轮巡察正在开展中,对8个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2020年底巡察覆盖率达99%。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改进巡察反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将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日常监督重要抓手,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推进公开整改情况。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制定《资源县纪委监委机关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主动认领1个方面3个问题,细化的10项整改措施24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同时,积极配合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和桂林市委巡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八)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持惩治腐败的政治定力,严肃查处“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腐败案件。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8件,立案112件(同比下降15.8%),结案1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收缴违纪违法款489万元(不含移送),其中扶贫领域立案52件,占立案总数46%,留置4人,移送司法4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在严惩受贿行为的同时,立案调查行贿人员4人,移送起诉3人。注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先后4次组织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办案人员开展安全专题培训,主要领导亲自授课辅导2次。注重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检视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县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8份,有效堵塞职能部门监管漏洞,让制度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案发单位等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督促各案发单位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70余场次。继续深化塘洞·红军长征文化廉政教育基地的硬件维护和内容更新,完成第二期工程建设,巩固基地作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主阵地作用,全年在中央、区、市各级媒体发表党风廉政建设文章470余篇,切实强化了日常宣传教育监督力度。实现各乡镇廉洁示范带的全覆盖,完善了中峰镇-资源镇(县城)-车田苗族乡-两水苗族乡-河口瑶族乡沿线,以及资源镇-瓜里乡-梅溪镇两条示范带。同时还组织开展“六个一”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辐射面和影响力,营造出资源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九)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三转”,不断涵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提高斗争艺术,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落实分级分类全员培训要求,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计划,大力开展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面落实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办案安全、案件审理等方面机制制度和工作流程。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补足“精神之钙”;采取集体学习和微课堂等形式深入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通过班子成员和各室主任上讲台、讲业务等方式,不断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2020年,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人,调离工作岗位1人,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进一步深化了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体会。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切实把理论武装成果转化为开启资源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实际成效;必须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把握大局大势,自觉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这一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落脚点着力点,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充分、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必须充分履行监督专责,切实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完善各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必须把正风肃纪反腐同资源实际结合起来,不仅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氛围,更要注重激励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担当作为。
经过一年努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要清醒地看到,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的理论武装不强,步子迈进了新时代、能力还停留在过去;有的担当精神不够,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主动履职、实践探索勇气不够,监督合力未得到充分释放;有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深,对纪法规定学习不透、尺度把握不准,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不足;少数干部自我监督约束不够,不作为、乱作为风险依然存在,极少数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桂林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我国“十四五”时期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对全区“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系统谋划和部署。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对全市“十四五”时期作出了整体规划和安排。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资源县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о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开启资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更加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准确把握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及阶段性特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政策措施与现代化建设相契合相适应,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新时代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实现新的更大作为。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在政治理论学习上再深化,把政治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认真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结合起来,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健全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长效机制,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坚持把监督工作与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贯通融合起来,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办法,监督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
(二)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实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低买高卖”、“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变相腐败。坚持安全文明办案,坚决防范安全风险。精准制定追逃防逃追赃策略,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创新方法载体,发挥“三不”各自功能,建立健全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警示一体贯通的制度机制,既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又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加强对权利运行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适应现代化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现代化文明人格。
(三)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紧盯严防,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割据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抓住本质、精准施治。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推动出台加强领导干部家教家风建设指导意见,督促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四)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坚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聚焦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和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开展集中治理,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帮扶资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督促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强化对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监督。深化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完善专班专治、“抓系统、系统抓”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化运用片区协作、交叉监督、巡回监察等方式,从机制上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
(五)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监督和支持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促进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化更好服务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总结推广加强“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经验,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健全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督促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走访调研、检查抽查、督查督办、指导民主生活会、督促以案促改等方法开展下沉监督。健全廉政档案,强化对党风廉政意见的审核把关。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积极开展容错纠错,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决不让诬告陷害者图谋得逞、形成气候,决不让担当作为者蒙冤受屈、负重前行,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加油激励。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党中央部署和县委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推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领导的具体化制度化。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运行体制机制,全面完成县派驻机构调整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持续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健全乡镇监察机构运行体制机制,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推动乡镇监察办公室依法履职。完善监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委、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完善反腐败协作机制。坚持抓机关带系统、强指导促规范,一体强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纪检监察系统的一种习惯和良好传统。
(七)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巡察要求,创新巡察方法,有序推进全县巡察高质量全覆盖。配合县委做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和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抓好巡察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对部分单位开展“回头看”,严格纪律要求和内部管理,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和完善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督查机制,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建立整改问责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推动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与宣传、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八)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县乡村集中换届为契机,选齐配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政绩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深化全员培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工作水平。坚决防范化解不作为、乱作为两大风险,加强自我监督、完善内控体系,以更严的监督约束防止“灯下黑”,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阶段承载新使命新期待,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