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象山区纪委监委清廉建设工作队负责人组织该区二塘乡北芬村村民围绕“如何用好征地扶持款创造更大经济效益”这一主题,在村清廉议事厅召开村民大会。经讨论研究,一致通过将20万元征地扶持款用于打造鱼源生态养殖基地的决议,并依托基层小微权力信息公开平台向村民发送短信公告,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为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象山区纪委监委选取北芬村作为清廉乡村试点,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清廉建设工作队,建立“每旬一督、每月一会、每季一研”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措施20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6章21条以及村规民约11项。同时坚持村级事务“一事一议一公开”,开通基层小微权力信息公开平台,对村级“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等3大类12项重点工作开列“公开事项清单”,录入相关资料358项,涉及金额138万余元,目前平台累计访问量超1.4万人次,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清廉乡村建设是清廉桂林建设的重要单元,也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廉引擎”。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融入清廉乡村建设过程中,强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通过规范小微权力、完善监督体系等措施,引领乡风民风向上向善。
针对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监督职责不清等问题,永福县纪委监委调整全县99个村(社区)的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并选聘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396人,出台《监督员管理办法》,推行“四联三查两报告”机制,即坚持职责联合贯通、县乡联系指导、片区联动协作、参与联席建议,做实日常检查、协助线索核查、加强“三务”“三资”审查,实行“码上监督”报告和年度履职报告,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推动清廉乡村建设走深走实。
开列“廉洁履职清单”,把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阳朔县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涉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54个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排查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列“廉洁履职清单”,明确上级决策部署、村级“三资”管理等7个方面责任清单和3个方面负面清单,细化形成“十严禁”规定,为村干部廉洁规范用权立规矩、划红线,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小微权力任性空间。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以“清单制 行为规范”明确村干部职责和村级事务处理权限。去年11月,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天堂村某村民小组选举产生新的小组长后,原小组长齐某因私人矛盾拒不移交生产队相关账目及公章,村委多次调解无果,双方矛盾冲突升温。联系该村的清廉乡村监督员蓝景钱及时协调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会议,依据小微权力责任清单明确的“村民小组公章由专人保管,保管人由村民委员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确定”相关规定,向齐某发放《法律责任告知书》,拟启动挂失公章程序,追究齐某相关法律责任。最终,齐某根据小微权力责任清单的规定,向新任村民小组长移交了相关账目及公章。
灵川县纪委监委立足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多、涉及资金量大等现状,通过建立“三治”融合、“三资”监管、“三务”公开等“3 3 3”制度,优化基层治理体系。同时依托“县纪委监委 协作区 乡镇纪委(派驻监察办公室) 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务监督小组”五级监督体系,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联系机制、加强阵地建设、建立权力清单等10项措施,打通监督护航清廉乡村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桂林市纪委监委注重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及时把工作实践中较成熟、可践行的廉洁要求、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定,体现到公共政策制定、社会治理完善中。将农村红白事文明新办融入到乡规民约之中,作为清廉乡村建设的创新工作来抓,督促市民政局在17个县(市、区)的试点村建设红白理事中心,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持续整治“节庆风、吃请风、纵酒风”等歪风陋习,为清廉乡村建设注入“廉动力”。(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