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沟修好了,这个排水问题总算解决了,以后下雨终于不用提心吊胆的啦!”9月20日,资源县纪委监委在对信访举报人开展回访时,举报人握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日前,资源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举报,反应寨美危桥改造项目实施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出发点,立即成立调查组深入资源县资源镇修睦村向当地群众了解情况,并向该县交通运输局核实相关情况。
经调查发现,该县交通运输局于2014年实施资源县资源镇修睦村的寨美危桥改造项目时,为保证项目实施期间不影响村民的正常交通出行,便与一位村民协商,暂用其责任田堆放建筑材料,且在其责任田旁边修建便道,将原明渠排水改成了涵管通水。2018年5月,资源县突降大暴雨,涵管因车流量大受损堵塞,致使举报人家中一楼被水淹,家具家电被损坏。后来,举报人多次向村委和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反应情况,要求解决排水问题,但由于施工期间县交通运输局在一位村民田中堆放建筑材料以及施工车辆来回碾压,将责任田原貌改变,原田埂位置已分不清。该村民认为改建涵管的位置占用了自家水田,不同意挖开便道改修水渠。相关部门在协调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没有认真协调相关纠纷,解决具体问题,导致群众现实困难一直没有解决。
针对该县交通运输局在处理寨美危桥改造项目的遗留问题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资源县纪委监委当即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提出监察建议,责令该县交通运输局与资源镇严守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限期开展调解工作,将纠纷界线划清,切实解决群众房屋排水问题。同时,举一反三,要求该局对实施的相关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杜绝玩忽职守、行贿受贿等腐败和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虽然举报人有时候反映的部分问题不实,但也是相关部门没切实解决好问题,引起了群众不满。接下来,我们将牢固树立服务和责任意识,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