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下旬至2021年3月中旬,县委4个巡察组,对7个县直单位、1个县属事业单位开展常规巡察。2021年5月下旬向被巡察单位书面反馈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利用3个月时间,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并于9月2日前陆续公开了整改情况,现集中公布如下:
县委办:
及时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存在的四个方面20个问题,明确整改工作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限、步骤和要求等,制定30项整改措施,修改完善相关制度2项。
县人大机关:
为切实抓好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人大机关结合人大监督的工作职责,针对巡察组所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制定17条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完善制度4项。
县政府办:
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反馈意见指出的三个方面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县自然资源局:
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共召开巡察整改党组会议2次,党组讨论巡察整改相关议题2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全体干部职工整改工作布置会1次。针对存在的四个方面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3项,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4项,谈心谈话12人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县应急管理局: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扎实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做到了“三个明确”,即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明确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期限。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县医疗保障局:
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局党组抓全面、局班子抓分管股室、党支部抓具体”的工作机制,巡察组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修订完善了《理论学习制度》、《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3项制度。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照反馈意见,全数认领,深刻反思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对存在的三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32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县融媒体中心:
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查找症结。根据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13个问题,制定18条措施,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完善制度10项,全力完成了巡察整改工作。